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完成主所託付的大使命:
太28:19-20 所以,你們要去,使萬民作我的門徒,奉父、子、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(或作:給他們施洗,歸於父、子、聖靈的名)。凡我所吩咐你們的,都教訓他們遵守,我就常與你們同在,直到世界的末了。
「去」這個字在大使命這句話的希臘原文是用現在式,讀成要去,所以我們是應該要去到萬民當中分享福音好消息,而不只是在教會裡等著他們的來到。在希臘原文這段經文,有去、施洗及教導三個動詞,每一個動詞都是「作門徒」這個命令的一部份,去、施洗及教導都是作門徒這個過程的基本要素,因此使萬民作主門徒是大使命的目標。另外施洗歸於父、子、聖靈名,代表著團契,表徵與基督身體的認同,要歸屬於基督的家庭,成為祂身體的一部份。除此之外,20節前半凡我所吩咐你們的,都教訓他們遵守…,我們還需藉著門徒訓練,教導訓練幫助他們在思想、意念、性情、行為都更像基督。
也就是說主耶穌託付我們的大使命,乃是要我們使萬人做祂的門徒,就是要每一個人都成為「門徒」。祂乃是要求我們使每一個人都成為祂的「門徒」。「門徒」是真正的學習者,是跟著師父的腳蹤,學習師父所有的技能,直到有一天也能出師,自己當師父,這就是門徒。所以我們不能僅僅只是帶人決志、信主、作會友、教友、只是主日來參加聚會坐坐禮拜…,乃是要訓練他們成為能訓練別人的師父。
因此為何要推動福音事工?為何要推動
的服事?因為這是主所託付的大使命,主要我們去到那還不認識祂的人當中,與他們分享福音好消息,幫助服事使他們加入神的家庭團契,並教導訓練使他們像基督作主的門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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