很多年以前,我還在牧養一間教會的時候,聖靈問了我一個問題,打開了我的眼睛,叫我看到自己何竟沒有履行神的大異象。當時我在讀馬太福音25章31至36節,說到神將來會審判綿羊和山羊,聖靈問了我這個問題:「如果今天你教會的人都死了,站在審判綿羊和山羊的台前,有多少人會是綿羊?有多少人會是山羊?」更具體來說:「過去一年來,你會眾中有多少人會拿食物給主內飢餓的弟兄姊妹吃?有多少人會拿水給口渴的基督徒喝?有多少人會收留一些無家可歸或遠行的肢體?有多少人會拿衣服給赤身露體的基督徒穿?有多少人會探望一些病了或坐牢的信徒?」我發現,雖然我教會的人也來教會參加聚會,唱詩歌敬拜神,聽我講道,又奉獻錢財,可是,很少人有做過任何一件上面提到的或類似的事情。因此,按著基督的標準,他們是山羊。我也要為這事負起部分責任,因為我沒有教導他們神所重視的事,就是要我們去滿足主內一些急需幫助的弟兄姊妹。我沒有教導他們服從基督一切的命令,我發現自己忽略了神看來極之重要的第二條誡命——愛人如已,也輕忽了主給我們「彼此相愛」的新命令。
除此以外,我終於發覺當自己教導會眾一種大受歡迎的溫和派「成功神學」時,實際上是違反神造就門徒的大異象。雖然耶穌說他不願自己的信徒積蓄財寶在地上(太六19-24),人們就算只有衣有食,也當知足(參考來十三5;提前六7-8),我卻教導自己那些富有的美籍會眾,神渴望他們擁有更多的東西。我就像世界上其他千千萬萬的牧師一樣,教導人們在某一方面不要順服耶穌。
我一發現自己錯了,便馬上悔改,請求我的會眾寬恕我。我開始造就他們作門徒,教導他們遵守基督一切的命令,帶著誠惶誠恐的心,擔心會眾中有些人實在不想順服基督一切的命令,寧可選擇一種方便而不需要他們作出任何犧牲的基督教,我的擔心是對的。各種跡象顯示,會眾中有不少人不太關心世界上其他受苦的基督徒,又不在乎傳福音給一些沒有聽過福音的人。相反地,他們最關心的,是自己要得到更多,談到聖潔的時候,他們只避免觸犯一些最可惡的罪,可是,就連還未重生的人也會譴責這些罪。他們的生活和一般保守的美國人沒有兩樣,並不是真的愛主,因為他們不想服從耶穌的命令,耶穌說,愛他的,便會遵守他的命令(參考約十四21)。
我擔心的事證實是真的,有些自稱是基督徒的人其實是披著綿羊皮的山羊。我叫他們背棄自己,背起自己十字架的時候,有些人感到很憤怒,他們認為教會主要不過是一種社交經驗,有一些動聽的音樂,與世人享受的俱樂部和酒吧沒有兩樣。他們還可以容忍一些講道,但是講道的內容,一定要肯定他們的救恩和神對他們的愛,至於神對他們有甚麼要求,卻不想聽,也不想任何人質疑他們的救恩。如果神的旨意要他們付出任何代價的話,他們不會願意調整自己的生活,來符合神的旨意。當然,只要他們能夠確定神會加倍地回報他們,確定可以直接從自己所奉獻的東西中得益,好像花錢改善教會的設施,他們也願意奉獻一些金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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