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們已確立耶穌最大的目標是要我們造就門徒,即是一些為自己的罪悔改了,現在學習和順服耶穌命令的人。約翰福音八章32節中,耶穌進一步為門徒下一個定義:
你們若常常遵守我的道,就真是我的門徒;你們必曉得真理,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。
按著耶穌的意思,真正的門徒是一些遵守他的話,又紮根他話語的人。他們從耶穌的話中學習真理的時候,就慢慢地「得自由」。並且,由之後的經文來看,耶穌是談到脫離罪而得自由(參考約八34-36)。所以,按照耶穌的定義,我們又再次看到,門徒就是一些學習和順服他命令的人。
耶穌之後又說:
你們多結果子,我父就因此得榮耀,你們也就是我的門徒了。(約十五8)
因此,從耶穌的定義來看,門徒就是一些結果子榮耀神的人,而不結果子的人就不是他的門徒。
路加福音十四章25至33節中,耶穌更明確地指出,真正的門徒是一定會結果子。讓我們先讀25節作開始:
有極多的人和耶穌同行,他轉過來對他們說……
是否因為有很多人和耶穌「同行」,耶穌便感到滿足了?耶穌現在既然已招聚了一大群會眾,是否已達到了他的目標?
沒有。耶穌沒有因為有很多人在他周圍打轉,聽他講道,看他行神蹟奇事,有時吃他變出來的食物,便感到滿足。耶穌是在尋找一些盡心、盡意、盡性、盡力地愛神的人,渴望人們順服神的命令,渴望得著門徒,所以向跟隨自己的人說:
人到我這裏來,若不愛我勝過愛自己的父母、妻子、兒子、弟兄、姐妹和自己的性命,就不能作我的門徒。(路十四26)
這一點決不會弄錯:耶穌為想成為他門徒的人,定下一個要求。可是,他的門徒真的要憎恨那些是他們天生最愛的人嗎?這看起來不太可能,因為聖經上明明囑咐我們,要孝敬父母,要愛自己的配偶和孩子。
耶穌這裏一定是用了誇張的手法,誇張是為了強調說話的意思。然而,最低限度,耶穌的意思決不會低於這個標準:如果我們要成為他的門徒,便一定以他為最愛,遠超過一些是我們天生最愛的人。耶穌的期望肯定十分合理,因為他是神,所以我們應該盡心、盡意、盡性、盡力地愛他。
不要忘記——牧師的工作是要建立門徒,意思是說,他們要造就一些這樣以耶穌為最愛的人,他們對耶穌的愛,遠遠超過他們對自己的配偶、對自己的孩子和對自己父母的愛。每一位正在讀這書的牧師,你們可以這樣問問自己:「我造就一些這樣的信徒,做得有多成功?」
我們怎麼知道一個人是否愛耶穌呢?約翰福音十四章21節中,耶穌告訴我們:「如你愛我的話,你就會遵守我的命令。」因此,我們可以合理地得出一個結論,那些愛耶穌超過自己配偶、孩子和父母的人,也是一些順服耶穌命令的人,耶穌的門徒順服耶穌的命令。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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